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 学校主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组织机构 处长简介 联系方式 部门职责
  • 规章制度
    综合管理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学籍学历管理 教学质量保障
  • 招生工作
  • 学位管理
    文件制度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下载中心
  • 教师教学发展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规章制度 相关下载
  • 质量评估
    文件制度 教学评估 质管队伍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
  • 大学生竞赛
    管理制度 比赛通知 竞赛信息
  • 联系方式
  • 下载专区
    考试考核相关下载 教学工作相关下载 教学运行相关下载 学籍学历相关下载 教学研究相关下载 教材征订相关下载 通识选修课相关下载 实验实训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磊  核稿:  终审:钱立青   时间:2020-09-01  点击: 次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21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9月12日、13日9:00-17:00。

二、采集地点

三孝口校区:图书馆一楼;

锦绣校区:音乐楼203教室、金工实训基地。

三、分组安排

详见附件。

四、图像采集流程

(一)各行政班按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至指定地点,以学号由小到大顺序列队。

(二)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身份证放“身份证读卡器”中读卡,获取本人信息后照相。

(三)无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消磁或持临时身份证的,请在9月13日按规定时间参加图像采集。

五、注意事项

(一)采集图像为正面免冠照,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

(二)常戴眼镜者可佩戴不反光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

(三)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注意仪容仪表,不宜化妆。

(四)不得穿露肩或低领上衣;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背景为浅蓝色);不穿与肤色相近的黄色、绿色上衣;尽量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五)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嘴唇自然闭合。

(六)学历注册电子图像应真实表达毕(结)业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进行技术处理(PS)。

 六、校对照片

90天后,学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在线校对本人的图像及有关信息,校对时应注意:每人仅有一次校对机会;图像校对内容涉及个人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校对,不得委托他人;若信息无误点击“信息无误”按钮并确定;若发现图像及有关信息错误,请毕业生点击“信息有误”按钮,输入正确信息后再点击“提交校对结论”按钮,并到教务处注册学籍科登记。

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直接关系到学生学历证书信息的上网注册,未进行图像采集者毕业证、学位证将无法在学信网和学位网注册、查询,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安排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1日

 

  • 附件【附件:2021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安排表.xlsx】已下载次

上一条:2020-2021第一学期老生教材发放安排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04 - 2014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皖ICP备05003732号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