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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精神,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科学引用文献资料,审核毕业论文(设计)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杜绝抄袭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决定采用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论文相似性检测系统,对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进行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时间
5月6日-5月26日(校历11-13周),各单位应在学生答辩3天前对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作为审查答辩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检测方式与要求
(一)检测方式
检测采用单位自检与学校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对毕业论文(设计)全面自检,自检结果报教务处(格式见附件1-2)。教务处对各单位按照不低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篇数5%的比例进行抽检;抽检单篇相似比超出自检相似比3%的,为无效检测;无效检测篇数超出抽检篇数3%的,单位必须重新检测,检测费自理。
(二)检测要求
1、教务处拥有管理员账号,由管理员统一为各单位分配子账号及论文检测指标(本科毕业人数2倍);各单位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单位账户管理,登陆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上传论文进行检测。
2、检测论文应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格式应符合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求。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doc”,例如“2009010101+张三.doc”;全部检测毕业论文(设计)word版文档,应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以年级、层次、专业建立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3、各单位须对本系统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相关检测过程、检测内容、检测结果等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并严禁使用本系统对本单位2013届本科毕业生以外不相关论文进行检测。学校管理员可查阅各单位子账号的检测文献及使用日志,监管子账号使用情况;对违规操作子账号可作停用、删除处理。
4、对论文(设计)电子版检测后应出具由经手人签名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子账号均不具备删除上传文献权限,请检测人员在检测完论文后将检测报告详细版电子版下载到本机上保存备用。
5、教务处组织对各单位检测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指导与管理。各单位应在论文检测中注意积累经验,加强对在校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及管理。
四、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检测标准
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标准为:相似比≤30%。
(二)处理办法
1、自检相似比≤30%的,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相似性检测。
2、X%>自检相似比>30%的(X%由各院系学位委员会结合其学科、专业特点,参照同类高校大学生论文疑似严重抄袭标准确定并报送教务处备案),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后进行复测(修改时间不得少于1周);复测是终测,终测未通过的论文(设计)应重新撰写(撰写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3、学生或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终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检测报告出具后3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申诉,单位根据申诉内容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由检测单位提出并报送学校审批。经申诉鉴定论文相似比>30%的,取消该生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4、自检相似比≥X%的论文(设计),经院系组织同行专家鉴定确认后,必须重新撰写,且撰写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重新撰写论文(设计)毕业前通过答辩且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校学位委员会在下学年进行评定。
特此通知。
附件:(本网页下载)
1.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报表
2.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汇总表
3.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相似性检测指标分配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设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年秋季普通高等教育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