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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推荐、选用、评价、审批等征订程序,科学选用各年级、各专业教材。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合肥师范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办法》,现将2012年秋季教材推荐、选用、征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优先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规划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推荐教材,比例应达60%;优先选用近三年正规出版、列入教材征订目录的新编(修订)教材,比例应达80%(通识必修课程应达100%)。
2.适用原则。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和专业特色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选用适用性、针对性较强的教材;鼓励选用经学校开发的校本教材,以及体现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果的优质教材。
3.精简原则。培养方案内每门课程征订一本(套)教材,严控实验等教辅材料;学科相同、专业培养层次和要求相近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教材版本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选用程序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负责人)推荐→教研室初审→教学单位复审”程序,由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负责人)填写《教材选用、评价表》、教研室初评、单位复审确认,报送教务处审查批准。
选用本校教职工主编、参编教材,征订前编者应提供1本样书,填写《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经教务处同意报校教学委员会通过后予以征订。
授课单位按照下学期教学任务,组织教研室填写《教材任务书》(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中“报表打印”下“教学任务打印”选择“教材使用表”点击“下达任务输出”打印)。各教学单位汇总《教材任务书》后与教学任务安排一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单位应根据下学期开课计划,逐一核查录入情况,核查录入教材是否经过审批,避免重订和漏订。
三、有关要求
1.同一版本教师用书原则上应继续使用;若要更换教师用书,请在征订单上特别注明。
2.若遇征订教材缺货、改版等情况,征订教材需要变更的,各教学单位启用“备用”教材,并对“备用”教材进行评价。
3.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23日前报送《教材选用、评价表》、《规划、获奖教材选用统计表》、《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自编教材选用统计表》、《教材使用计划表》(合肥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择“教材使用表”点击“已落实任务”)。
《教材使用计划表》必须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征订。
4.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评价情况纳入学期教学检查,发现教材选用、评价不实的,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材选用、评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2.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3.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
4.自编教材选用统计表
5.教材任务书(教务系统中打印)
6.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教务系统中打印)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第二届“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初步入围学生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教风、学风检查情况通报(教学)(10月22日至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