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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12-05-30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推荐、选用、评价、审批等征订程序,科学选用各年级、各专业教材。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合肥师范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办法》,现将2012年秋季教材推荐、选用、征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优先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规划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推荐教材,比例应达60%;;优先选用近三年正规出版、列入教材征订目录的新编(修订)教材,比例应达80%(通识必修课程应达100%);鼓励选用经学校开发的校本教材,以及体现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果的优质教材。

2、适用原则。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和专业特色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选用适用性、针对性较强的教材。

3、精简原则。培养方案内每门课程征订一本(套)教材,有选择性地选用实验教材等教辅材料;专业相近,培养层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相同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教材版本应保持相对稳定

二、选用程序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负责人)推荐→教研室初审→教学单位复审”程序,由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负责人)填写《教材选用、评价表》、教研室初评、单位复审确认,报送教务处审查批准。

授课单位按照下学期教学任务,组织教研室填写《教材任务书》(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中“报表打印”下“教学任务打印”选择“教材使用表”点击“下达任务输出”打印)。各教学单位汇总《教材任务书》后与教学任务安排一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单位应根据下学期开课计划安排,逐一核查录入情况,避免重订和漏订。

三、有关要求

1、同一版本教师用书原则上要求使用3年;若需要申领教师用书,请在征订单上特别注明。

2、若遇征订教材缺货、改版等情况,需要变更教材的,各教学单位启用“备用”教材,并对“备用”教材进行评价。

3、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8日前报送《教材选用、评价表》、《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教材使用计划表》(合肥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选择“教材使用表”点击“已落实任务”)。《教材使用计划表》必须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征订。

4、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评价情况纳入学期教学检查,发现教材选用、评价不实的,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材选用、评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

2.《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表一、表二;教务处网页下载)

3.《教材任务书》(教务系统中打印)

4.《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教务系统中打印)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计划审核确认及课表编排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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