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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
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
工程”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安徽省两项
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省教育厅印发了《安徽省两项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皖教秘高〔2011〕76号),对“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行总体部署,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将重点在质量标准建设、专业综合改革、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大建设与改革力度,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升本科教育质量,现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两项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员工,结合学院《“十二五”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和近一年来已制订的各专项建设实施意见,深入学习和研究,认真分析本单位本科教学中所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立足实际和优势,明确改革思路,细化教改措施,不断寻求本科教学改革的新突破,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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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师范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