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2010〕1号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陆续进行,各门课程成绩和记载工作已经开始。近日通过对教师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记载成绩检查发现,部分课程成绩录入不符合系统要求,总评成绩出现错误。为保证学期结束后学生能及时、准确地查询成绩,不影响补考、重修以及学生评优等相关工作,各系、相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本学期成绩评定和记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评定
(一)阅卷评分。根据《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管理规范》、《实验课程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阅卷评分,避免发生“错改、漏改、错统、漏统”现象。
(二)成绩合成。结合学院教学改革,突出过程考核和实践能力培养,课程总成绩合成比例按照《关于本学期教学结束工作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教〔2009〕37号)执行。(《网上成绩录入流程简介》中有说明)如下:
(三)缓考成绩处理。参加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或实验成绩由原授课教师填写《缓考成绩登记表》(附件一)报送系部教学办公室留存。
二、成绩记载
(一)本学期所有成绩记载工作请务必于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成绩录入前,须设定“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所占比例;录入时“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均按百分制录入;“总成绩”通过系统自动合成。
(三)“平时成绩”为必选项,必须设定合成比例,录入平时成绩,否则“总成绩”合成无效或失真。
(四)对于多名教师共同开设的课程,系统默认一人录入课程成绩,请开课系部确定专人录入成绩。
(五)本学期安排实习(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的专业,实习成绩请各系教学办公室安排人员另行记载。
(六)将成绩提交以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返回“保存”界面进行修改,在2010年1月31日前填写《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附件二)向系部教务处申请修改;在规定的成绩录入时间截止以后,请填写申请表递交教务处报学院批准后方可修改。
(七)各系部教学办公室请务必于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成绩单回收确认”工作,只有进行“成绩单回收确认”后学生方能查询成绩。
(八)请各系部告知在本通知发出之前已经录入课程成绩的任课教师,登录系统核查录入成绩,发现情况联系教务科处理。
三、成绩核查
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可以填写《学生复核成绩申请表》(附件三)申请核查个人成绩。成绩查询由开课系部教学办公室代为核查。如确有成绩评定或记载错误,请授课教师在此期间内填写《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申请修改,逾期不予办理。
四、几点要求:
(一)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好成绩评定和记载工作,保证成绩记载的及时、准确,方便学生按时查询成绩。在成绩评定和记载中遇到异常情况及时向教学管理人员反映。无特殊原因考试成绩逾期不报或错报、漏报学生成绩的,将按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予以追究。
(二)根据学校规定,未交学费和未完成学校指定任务的学生不能查询个人成绩,由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学生未通过课程的信息,请各系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教师在成绩录入前,应仔细阅读《网上成绩录入流程简介》,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师范学院学生缓考成绩登记表
2.合肥师范学院教师修改成绩申请表
3.合肥师范学院学生复核成绩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报:院领导
上一条:关于表彰“实习归来话教师”主题演讲比赛获奖者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元旦”假期教学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