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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核对教学(开课)计划工作的几点说明

编辑:  核稿:    时间:2009-11-11  点击: 次

各系(部、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编制工作的通知》,各系已将下学期教学计划等基础数据录入完毕;现在进入教学计划进行核对环节;核对环节直接影响课表编制的进程和质量,是编制课表的基础和关键。现将有关事项做以下说明:

一、进度安排

时 间

工 作 任 务

11月9日

教务科通过教务系统下达各专业教学计划。

11月10日

至

11月20日

1.教学秘书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中“报表打印”下“教学计划打印”,打印出本系下学期的教学计划核对、确认。

2.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计划的,请所在系慎重研究,提交纸质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经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核对要点

1.对照培养方案,核查是否有漏开课程和重复开设课程。

2.仔细检查开设课程的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开课代码、总学时、周学时、学分、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考核(方式)、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实践)学时、上机学时等要素。

三、时间要求

核查若发现是输入性失误,请直接进入系统修改,无需提交变动申请。11月20日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计划变更功能,请各系(部、中心)按照时间完成核查工作。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二届师范生说课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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