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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相关部门:
为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期末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终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21日至7月7日(第19至21教学周)。
二、检查方式
院(系部)自查,学校检查组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和安排
(一) 考试情况检查
时间:6月18日至6月29日。
检查内容:考场组织、学生考风考纪、监考教师监考纪律等。
(二) 阅卷、评分检查
时间:6月30日至7月7日。
检查内容:对各院(系部)集中阅卷组织安排情况,教师阅卷、评分、复核工作情况,质量管理小组开展工作情况,试卷质量分析等工作进行检查。请各院(系部)提前将集中阅卷时间、地点告知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三)论文互查
根据《关于加强201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安排》(质管〔2012〕18号)要求,请各院(系部)质量管理小组自行安排时间进行互查,重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情况,督导团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论文的整理归档情况等。
(四)日常教学档案检查
各院(系部)要按照《合肥师范学院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档案立卷归档指导意见》(校政〔2012〕17号)要求,认真做好日常教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学校将在暑假期间另行安排时间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严肃考风考纪。监考教师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期末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院(系部)要认真组织集中阅卷和评分工作,做到试卷批改规范有序、评分公平规范,确保试卷分析合理有据,复核整理严密规范。各院(系部)教学质量管理小组要主动加强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并保存好相关过程性材料。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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