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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表编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教学执行计划
(一)填报执行计划。执行计划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动生成,教务系统默认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全部开课;不开设的课程需专业负责人手动提交“不开课申请”,各专业负责人于12月3日前完成“不开课申请”。
(二)审核开课计划。12月3日前,教学副院长完成院系开课计划审核。
(三)培养方案异动。特殊情况,确需异动培养方案的,填写《合肥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异动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教务系统异动培养方案,更新执行计划。
二、编排课表
(一)开课学院安排教学任务。12月4日开始,各二级学院完成执行计划填报任务,系统将需要开设的课程生成教学任务并分配到各开课学院。开课学院对教学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对教学任务进行合班、分组,填报起止周、任课教师、开课教研室等信息,填报完成后对教学任务进行排课。
(二)实验分组安排信息填报。需要分组授课的实验课程,根据实验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及教学安排,填报实验分组安排表,并报教务处备案,编排课表时须严格按照实验分组安排表进行排课。
(三)排课时间设置。1-2节、3-4节、5-6节、7-8节、9-11节为独立的授课单元,除技法类、实践类、实验类课程外其他不允许4节连排,技法类、实践类、实验类课程同一班级一天不得超过4节;不允许2-4节排课;周学时为4学时的课程原则上隔天排课,专业课程隔天上课的应安排在同一授课单元,如周一1-2节,周三1-2节或周一3-4节,周三3-4节以此类推。
(四)公共课排课时间设置。公共课包含大学体育、大学英语、思政课、人工智能概论、书法,排课时间为两节+两节排课,前三类课程交叉排课。
2022级公共课排课时间:滨湖校区集中在周一和周四,锦绣校区集中在周二和周五。2023级公共课排课时间:滨湖校区集中在周二和周五,锦绣校区集中在周一周三上午和周五。专业课程(包含数学、物理、教师教育类课程等)安排在其余时间。2021级和2020级不受以上时间限制。
2022级公共课时间段
周次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12节
滨湖公共课
锦绣公共课
34节
56节
滨湖体育课
锦绣体育课
78节
2023级公共课时间段
锦绣、滨湖公共课
锦绣体育/滨湖公共
(五)编排进度。对于涉及班级、专业较多的课程优先排课,具体编排进度如下:
完成时间
课程名称
开课单位
备注
12月4日-12月10日
大学体育
体育科学学院
大学英语
外国语学院
按实际班级规模排课,通过四级的同学选修拓展课程
思政课
马克思主义学院
23级的行政班排课,22级选课
12月11日-12月14日
数学类课程
数学与统计学院
属于专业课,占用专业课时间
大学物理类课程
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
教育学等教师教育平台课程
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
小课时课程需要合并统筹安排
书法课程
美术与设计学院
人工智能概论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12月15日-12月20日
专业课程
各二级学院
12月21日以后
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
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
就业创业工作处
选课课程排课选课
相关学院
通识选修课程、师范生选修课等
(六)编排要求。课程教学编排在第1-18周,周末不安排理论课教学任务,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期不安排教学任务,5月9日-5月12日为期中考试时间,集中安排期中考试。各二级学院领导周一下午、周三上午不安排教学任务。班级课表第1-2节课不得空堂,晚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业理论课程。教学班人数与教室容量要尽量吻合、合理使用,同一班级原则上考虑同一地点或者相邻地点排课。教学班人数80人以上的,优先选用阶梯教室。
(七)多教师共同任教的课程,须在课程安排中精确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不允许同一节课由两位及以上的老师共同授课,涉及分组的实验课程需详细安排每一组的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
(八)审查课表。课表必须要包含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地点、授课教师、学生班级等信息。各二级学院对课表安排的合理性进行检查、优化。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等学院应与相关学院做好协调,预留出见习、实习、实训、实践等集中实习时间段(原则上安排在11周以后)。课表审查无误以后,需要对课表进行置课和排课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高级职称教师须承担本科生的教学任务,并且至少主讲1门课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高级职称教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填写《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对本学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作为各二级学院年度的考核的指标。
(二)课表编排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进度编排课表,对未要求完成排课工作的单位将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认定相关责任人的教学管理事故。
特此通知。
附件:1.实验分组安排表
2.高级职称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8日
上一条: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征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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