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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双千”计划微专业开设工作的通知

编辑:沈瑞芮  核稿:范程华  终审: 钱立青   时间:2025-11-06  点击: 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和《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校微专业建设,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培养跨学科、跨专业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合肥师范学院微专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2025年秋季学期微专业开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 开设专业

微专业是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地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2025年秋季学期拟开设微专业5个,信息如下:

微专业名称

微专业方向

招生名额

微专业负责人

光伏储能工程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

60

马小航

人工智能

自然语言处理与对话系统开发

30

谢飞

生物智造与大健康

生命健康产业

30-50

陈金武

数字贸易与商务

数字贸易与商务

30

郭云

新型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新型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30

汪海波

二、教学组织

(一)微专业教学方式

微专业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生须在主修学制阶段完成。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一般安排在学校非主修时段授课,如周末、晚上等时段。

(二)微专业学习周期

本次开设微专业学习周期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6月,修读学生需在上述时段内完成对应微专业的课程学习。

(三)微专业考核方式

集中时间、规定地点,采用线上/线下考核。中途放弃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其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学分,微专业课程不得办理免听,不设置重修、缓考、补考。如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四)微专业修读证书

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获合肥师范学院颁发的《微专业结业证书》。

三、招生与报名

(一)招生对象

面向合肥师范学院毕业班学生,包含2022级普本和2024级专升本学生(含联合培养院校专升本学生)。

(二)个人报名

学生需于2025年11月10日前通过学习通平台在线提交报名信息,微专业介绍及报名及网址如下:

光伏储能工程:

https://mooc1-api.chaoxing.com/course/257696318.html

人工智能:

https://mooc1-api.chaoxing.com/course/257696250.html

生物智造与大健康:

https://mooc1-api.chaoxing.com/course/257696263.html

数字贸易与商务:

https://mooc1-api.chaoxing.com/course/257696288.html

新型半导体材料与器件:

https://mooc1-api.chaoxing.com/course/257695583.html

微专业开设学院根据报名信息进行评估,评估合格者,开课学院向学生发放微专业录取通知,并开设相应课程。

四、相关费用

本次所开设微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工作

请各相关学院做好微专业宣传工作,并按通知要求组织学生完成报名。

(二)录取工作

微专业开设学院需安排专人积极解答学生咨询,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三)课程管理工作

微专业开设学院做好课程管理工作,按通知要求完成微专业课程信息申报、微专业开课计划报送和任务落实、课程教学过程性管理、成绩录入、审核与发证等工作。



                                                                       教务处 就业创业工作处

                                                                          2025年11月6日

上一条:关于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通识选修课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拟开课的通知及校级通识选修课程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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