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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编辑:沈瑞芮  核稿:范程华  终审: 钱立青   时间:2025-12-05  点击: 次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需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2024〕53号),结合学校教学资源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就读满一学期的在校生可申请转专业:

1.对某一专业确有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和调动其学习积极性的;

2.因疾病、身体损伤等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经三甲医院出具证明,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的;

3.因招生等政策变化,原就读专业调整,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等复学的;

4.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5.休学创业后复学,其创业经历与转入专业相关且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学生个人发展的;

6.申请转专业的二、三年级学生,可在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新专业毕业要求的;

7.其他经学校认定应当转专业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或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或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3.已转过二次专业的;

4.应予以退学或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或在校期间受到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5.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6.未取得原专业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程)学分的。

(三)具备以上条件,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申请转专业受限:

1.艺术、体育、音乐类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仅限转入对应类别且高考加试科目相同的专业;

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申请转专业仅限转入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3.三年级学生只限于申请转入原专业学科大类招生专业。

4.对口招生、专升本专业学生(含退役后复学学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但学生在校期间,以合肥师范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转入专业领域相关的二类及以上期刊论文;或以合肥师范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与转入专业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或以合肥师范学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家级学科和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二级别及以上奖项,或在省部级学科和技能竞赛中,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可以申请转入同一招生类别专业。

二、申请程序

(一)拟定转专业计划。教务处会同各二级学院拟定各专业转入接收计划(见附件1)。

(二)学生线上申请。学生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后报所在学院审批,12月10日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申请转专业,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3。

(三)线上资格审查。学生所在学院于12月14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工作,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给予通过,审核不通过的学生,需备注原因。教务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专业资格审查工作。

(四)转专业考核。教务处会同转入学院组织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素质相关的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转专业考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报送《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教务处根据《汇总表》,审核学生课程学分情况,未取得原专业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程)学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六)公示。教务处根据考核结果和资格复审情况,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适应性学习。转专业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并到转入学院报到,进行为期2周的适应性学习,不适应新专业学习的可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逾期未报到,或在报到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八)学籍异动。转专业学生学号不作变更,原则上插班就读,适应性学习结束后,各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分班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其他说明

(一)档案管理。转出、转入学院应尽快完成档案材料的移交,转专业学生重新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入学登记表》报教务处。

(二)考核管理。转专业学生应修满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考核。

(三)补修课程。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各二级学院指导学生制定修读计划,及时补修新专业课程学分,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的方式,由各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分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四)置换课程。在原专业考核合格的课程,学生可向转入学院申请置换相近课程,多余部分可向转入学院申请置换通识选修课程;转入学院教学委员会分会(或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按照学分置换办法审定,置换课程的分数报教务处备案。

(五)相关费用及教材。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转入前学生学费按原专业标准收取。转专业学生转入前已领教材不予退还,教材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转入专业教材由学生自行调剂或由转入学院统一组织购买。

请各二级学院加强转专业工作组织和指导,严格资格审查,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解读,让学生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做好相应评估,避免盲目跟风。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63838543,联系人:张莉。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5级新生转专业各专业接收计划表

    2.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合肥师范学院转专业申请流程图

    4.合肥师范学院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

    5.《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25年12月5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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