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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岗位资格认证实施办法》(校政〔2012〕47号)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年度教师教学岗位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24 年以来新入职专任教师及校内其他岗转入教师岗的工作人员。
二、认证内容
(一)省教育厅组织的岗前培训情况;
(二)校本岗前培训情况;
(三)助教、试讲情况;
(四)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其他各类培训、讲座、教学比赛活动和教学研修活动参与情况;
(五)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情况。
三、认证条件
按照《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岗位资格认证实施办法》(校政〔2012〕47 号)的要求执行。
(一) 岗前培训考试合格;
(二)教学评价成绩合格;
(三)参与各类研修活动表现达标;
(四)完成听课任务;
(五)参与实践研修并提交工作总结;
(六)职业道德合格。
四、认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岗位资格认证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所在单位审核、上报
各教学单位成立相应工作组对教师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于3月27日集中报送行知楼 401 室,联系人:陆伟。
(三)学院审核认定
4 月上旬,学校开展教师教学岗位资格认证审定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教师教学岗位资格的认定工作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教师教学岗位资格认定的各项工作。
(二)各申请人员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务必使支撑材料能有效支撑申请表中的各项成果。
( 三)参与各类研修活动课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计算课时量:1 次教学沙龙等于 3 个课时;1 次教学观摩课及反思等于 2个课时;1 次参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等于 2 个课时。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岗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教务处
2026 年 1 月 14 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专题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