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学校主页
本站首页
部门概况
组织机构
处长简介
联系方式
部门职责
规章制度
综合管理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学籍学历管理
教学质量保障
招生工作
学位管理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教师教学发展
文件制度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相关下载
质量评估
文件制度
教学评估
质管队伍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
下载专区
考试考核相关下载
教学工作相关下载
教学运行相关下载
学籍学历相关下载
教学研究相关下载
教材征订相关下载
通识选修课相关下载
实验实训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质量评估
>
教学评估
> 正文
教学评估
文件制度
教学评估
质管队伍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
教学评估
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在指标体系中是如何体现的?
编辑: 核稿: 时间:2013-07-08 点击: 次
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要求及应用型人才的基本特征,指标体系在以下几方面突出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第一,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办学条件作了规定。要求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能满足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并有较高的利用率。同时,教师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具有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
第二,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指标中对不同类型专业的实践教学时间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要有开放性实验室;对实习、实训的时间和经费要有保证,指导到位,考核科学;要求学校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出时间和任务要求,并把教师参加和指导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
第三,在“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指标中要求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强调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要求
50
%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第四,在“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指标中要求学校搭建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及文化活动的平台,有激励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及文体活动的具体措施,学生参与面要广;要求有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
上一条:
合格评估是如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
下一条:
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在引导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和推动建设中有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