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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2009〕44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对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并提交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教秘高〔2009〕74号)要求,2008年度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已经开始。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的项目范围和主要内容
检查范围为200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重点学科、特色专业、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研究项目,教坛新秀奖获得者提供本人教学实践的新体会、新成果及在课堂教学、教学科研中的示范作用,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提供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情况。
检查主要内容参见省教育厅《关于对国家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并提交质量工程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见http://ahgj.ahedu.gov.cn:8080/www/index3.asp?id=1923)。
二、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于12月20日前对项目完成情况、重要进展及整体效果进行逐项自查,认真撰写《年度进展报告》(每个项目的报告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二)各相关单位对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进行审核,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2月23日前将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陆学莉,电话:2836351)。
(三)学院于12月25日前对各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年度检查,公布进展良好的项目名单,对项目年度建设效果较差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对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项目将于下年度暂停核拨项目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师范学院200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合肥师范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本学期教学结束工作和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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