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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提供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材料的通知

编辑:司琼  核稿:  终审:钱立青   时间:2023-09-26  点击: 次

相关部门:

撰写和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国家和社会对高等院校进行质量监控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是学校向社会展示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果的重要途径。为做好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确保按时提交至省教育厅并向社会公布,现将报告相关材料提供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结合学校本学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请相关部门对照《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任务一览表》(见附件2),提供质量报告所涉及的相关数据、办学情况、特色工作及成效等。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学年本科教学基本情况、师资队伍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本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材料和数据的收集工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对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把关。

(二)体现成果,突出特色

相关部门在总结工作、凝练特色及成效时,要体现具体工作思路,呈现重要成果,突出特色发展,强调用事实和数据说话。

(三)注重延续,强调变化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具有很强的连续性和发展性,对于专业、师资、学生、招生、就业、财务、资产等基础数据要与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保持一致,在保持与上年度数据延续性的同时要突出增量。

(四)回应问题,改进工作

相关部门需对学校《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指出的师资、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等问题进行回应,积极查找本学年相关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注意事项

(一)统计时间

财务数据按照自然年进行计算,截止到2022年年底;教学(教师、学生、专业、课程)以及其它数据按照学年计算,为2022-2023学年。

(二)材料提交

请相关部门于9月27日前确定并填写好联络人员信息表(附件1),10月10日17:00前将撰写的纸质版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处(行知楼403办公室)。材料相关格式和图表可参照《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制定。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各单位联络人员信息表

2.《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主要任务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

  • 附件【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各单位联络人员信息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校总报告基本要求及任务分解(部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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