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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师范毕业生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教学[202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时间自4月3日—4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纪委反映(电话:0551-63813895、0551-63828647)。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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