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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编辑:王磊  核稿:  终审:钱立青   时间:2023-03-02  点击: 次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和学院的安排部署,为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工作正常开展,现将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全面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工作记录和警示标识,确保规范齐全。

2.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3.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设备(高压、高速、高空、强电、辐射等)安全状况、安全防护、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4.全面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5.全面检查实验室水、电、门、窗安全状况,确保安全正常。

6.全面检查实验室洗眼器、喷淋、消防等安全应急设施,确保各类应急设施正常使用。

7.落实实验室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8.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清洁、物品整理,确保整洁、有序。

二、检查标准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见附件)逐项检查、填写,检查纸质材料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于2023年3月6日交教务处408室,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443459223@qq.com。

三、检查方式

1.实验室自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对所管理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撰写《合肥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志》。

2.学院重点检查。教务处组织抽查各二级学院安全检查完成情况,重点排查安全风险实验室。

四、问题隐患整改

1.严格落实单位实验室安全整改主体责体,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验收和整改督办负责人,严格落实“即查即改”、“闭环管理”工作要求。

2.凡涉危险源的问题隐患须暂停开展相关实验项目或停止实验室使用,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开展或重新启用。

3.针对需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协调完成的问题隐患整改项目,各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整改。

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坚决消除实实验室安全问题隐患,积极营造安全、和谐的实验室工作学习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

  • 附件【附件: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docx】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校内答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关于2023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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