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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核将于第17教学周集中进行,为加强考核环节管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理论课程应于2022年12月25日(校历16周)前结束或完成补课工作,课程考核原则上于2022年12月30日(校历第17周)前结束;实习、实践类课程教学、考核应于2023年元月12日(校历19周)前结束,教学安排于2022年12月25日前报备教务处。
二、考核组织
(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等二级公共课程原则上由教务处、开课学院组织统考;计算机基础、现代教育技术、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机考,由教务处、授课单位组织实施。
(二)其它课程均由课程归口单位组织考核,课程标准相同的课程应统一组织命题、考核。
(三)各二级学院合理制定课程考核方案,按照“一课一案”的原则,可结课一门组织考核一门;课时较多,学生准备不充分的,可延考至下学期开学后进行。课程提前考试、延考均须向所在学院、教务处报备。
三、试卷命题、审批及送印
(一)命题原则。考核内容与方式应严格执行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既要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又要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考核内容要注意知识的层级、深度,要体现课程教学的知识体系;试题难易程度要与学生的实际水平及教学要求相适应。
(二)命题要求。命题方式、命题要素、命题质量、试卷能力结构等要符合《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
(三)制卷要求。本着节约、便捷的原则,鼓励授课教师采用一张答题卷和一张答题纸形式印刷试卷,答题卷不预留答题空间,学生在单独的答题纸上答题,教师可在学校提供的模板上进行调整。
(四)命题审批。命题时要填写《试卷命题审批送印表》,命题教师认真自查,课程组、教研室(质量管理小组)严格审核;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至少提前2周送印。
四、阅卷评分与试卷归档
(一)成绩评定。评分标准能够证明学生相关能力达成情况,理论课程笔试试题应与知识掌握的课程目标匹配,分数分布应体现课程目标的权重;成绩评定要结合教学过程把控要求,实行学习过程考核评定和终结性考核评定相结合,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
(二)阅卷评分。各二级学院集中安排、统一阅卷,阅卷教师应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评阅,避免漏判、错判。试卷批阅后,应进行复核,详细记录复核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试卷分析。任课教师要对考核成绩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认真填写《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师范类专业和部分工程教育专业按照专业认证要求及时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并形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非试卷考核课程按照课程标准(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开展过程性评价,并形成课程考核分析报告或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对课程教学、课程考核、成绩分布、教学反思等方面进行总结。
(四)试卷归档。考核成绩登录及试卷分析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试卷封面(B4)→考场记录(B5)→试卷质量分析表(B5)→成绩登记表(B5)→空白样卷(B4)和参考答案(B5)及评分标准(B5)→考生答卷(B4,按照成绩登记表顺序)整理归档材考试料,装订试卷时应注意美观,过程考核材料不需和试卷一起装订,但须随试卷一起存档。如考核材料为电子文档,则按归档内容顺序制作成光盘。
五、考核成绩录入及试卷分析
(一)过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师根据学生出勤、作业、提问、随堂测试、实际操作、专题(项目)、汇报展演、课程设计、小论文、调查报告、口试、笔试等过程考核,做出合理评价,并在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过程考核成绩录入。
(二)期末成绩录入。授课教师在2023年元月16日前完成期末考核成绩录入,并根据《课程考核模式审核备案表》确定过程考核成绩和卷面成绩在总评中的比例,合成课程总评成绩。
(三)成绩表打印。随试卷装订的期末成绩单应保持系统输出的原始状态,无须将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分离,以体现教学环节考评的完整性。各二级学院按自然班编制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见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规范考试管理工作,根据学生课堂出勤情况,严格审核学生期末考核资格及学生的缓考申请,对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应提前一周告知学生本人。
(二)确保通知到位。各二级学院应于第15周前公布考核安排,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通知教师查询监考、主考任务。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应按要求提出缓考申请,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学期期初组织的考试。
(三)优化座位编排。为保障期末考核工作有序、公平、公正,主考教师应携带考生数据使用“排座系统”进行随机排座,组织学生对号入座。
(四)严格执行考核安排。经教务处审查确认后的考核安排表是正式教学文件,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换考核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确需变更的,须履行报批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
2.试卷格式
3.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教 务 处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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