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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共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学成果奖、产业学院和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共十个类型项目,限额如下:
类别
学校限额
备注
一、一流专业
1.一流本科专业
本次不组织申报
2.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1
3.提升专业服务十大新兴产业项目
2
依托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4.“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4
依托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新文科、新工科各2项
5.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
二、一流课程
1.线上课程
20
各二级学院每项限报不超过3项,不与已立项省级课程重复;
倾斜于2022年拟参与师范认证专业、已立项国家或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硕士点申报单位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3.线下课程
4.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5.社会实践课程
6.一流教材
三、一流师资
1.教学团队
11
各二级学院每项限报1个;
教学团队倾斜于硕士点申报单位;
省级线上教坛新秀、线上教学名师分别不能申报省级教坛新秀、教学名师
2.教学名师
3.教坛新秀
4.高水平导师
5
省级教学名师不能申报高水平导师;
高水平导师由研究生处组织申报
四、实验与实践教学项目
1.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研究生协同育人基地由研究生处组织申报
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3.双创实践教学中心
4.研究生协同育人基地
5.虚拟教研室
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
3
马克思主义学院单列
2.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重点、一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8
各二级学院限报项目数量不超过其专业数量;
倾斜于2022年拟参与师范认证专业和已立项国家或省一流专业建设点;
注明重点或一般项目类型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40
依托2021年省级A、B类竞赛项目优先申报
七、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1.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中心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0
实行“双负责人制”;
倾斜于2022年拟参与师范认证专业和已立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3.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
八、教学成果奖
注明申报等级;
其中,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单列
九、产业学院
1.未来技术学院
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国家一流学科
2.示范微电子学院
3.网络安全学院
4.现代产业学院
5.储能技术学院
6.特色示范软件学院
7.双创学院
由创业学院组织申报
十、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和时间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和《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准确把握各类项目的建设要素和申报要求,紧密联系学院和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积极申报,提高项目申报的整体水平。
(二)各单位申报各类项目数量不超过省教育厅要求的申报限额;申报人如有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予申报同类项目,申报人如有2个及以上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或有延期(包括建议整改)的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不予再申报项目;本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每人限报1项;申报人应遵照《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填写质量工程项目名称,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12:00前提交排序申报汇总表、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份)送至教务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403室,汇总表未排序视为不参加学院评审,电子版(word版申请书以“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邮箱至282268044@qq.com,其中,教学名师、教坛新秀、高水平导师的申报人推荐表上相关业绩成果填写栏目需经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审核验印后的扫描PDF版,申报条件所要求的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含目录,复印件由专人审核并加盖所在单位和职能部门验证印章)并提供扫描的PDF版;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纸质版一份)汇总报送教务处实践科408室刘湘湘老师处。请申报人于11月10日12:00前登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hftc.zlgc2.chaoxing.com/,账号是原教务系统账号,原始密码是123456)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11月18日前,遴选推荐省级项目的负责人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罗发宝(0551-63813895),刘湘湘(0551-63805407)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
2. 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 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各类申请书
4.教学名师、教坛新秀、高水平导师申报人员简明情况一览表
5.教学名师、教坛新秀、高水平导师材料封面及清单
6.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7.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
上一条:关于核算2021级学生教材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