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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部署,本学期期末考核将于第19周进行,为加强考核环节管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一)课程结课时间。学生课堂教学原则上于6月20日(校历16周)前结束。因校历第一周(3月1日-3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停上的课程以及因调停课、实习实践、外出考察写生等导致授课进程调整的课程须在7月1日前完成补课工作。
(二)期末考核时间。课程考核原则上于7月9日(校历第19周)前结束。
二、考核组织
(一)大学英语及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大学物理等二级公共课程原则上由教务处、开课学院组织统考;计算机基础、现代教育技术、思想政治理论课采用机考,由教务处、授课单位组织实施。
(二)其它课程均由课程归口单位组织考核,课程标准相同的课程应统一组织命题、考核。
(三)6月13日(校历第15周)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完成相应课程考试的排考工作及监考教师安排。
三、试卷命题、审批及送印
(一)命题要求。命题方式、命题要素、命题质量、试卷能力结构等要符合《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合肥师范学院课程考核试卷管理规范》等文件要求。
(二)制卷要求。本着节约、便捷的原则,鼓励授课教师采用一张答题卷和一张答题纸形式印刷试卷,答题卷不预留答题空间,学生在单独的答题纸上答题,教师可在学校提供的模板上进行调整。
(三)命题审批。命题时要填写《试卷命题审批送印表》,命题教师认真自查,课程组、教研室(质量小组)深入检查;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至少提前10天送印。
四、阅卷评分与试卷分析
(一)阅卷评分。各二级学院集中安排、统一阅卷,阅卷教师应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评阅,避免漏判、错判。试卷批阅后,应进行复核,详细记录复核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试卷分析。试卷质量分析要具有针对性,要从学情和教情等方面综合分析和改进;试卷分析表除跟试卷装订外,各二级学院须另按学期单独汇编装订留存,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试卷装订。考核成绩登录及试卷分析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试卷封面(B4)→考场记录(B5)→试卷质量分析表(B5)→成绩登记表(B5)→空白样卷(B4)和参考答案(B5)及评分标准(B5)→全部考生答卷(B4,按照成绩登记表顺序)整理归档材考试料。装订试卷时应注意美观,装订内容不得超出试卷封面范围。
五、考核成绩录入及试卷分析
(一)过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师根据学生出勤、作业、提问、随堂测试、实际操作、专题(项目)、汇报展演、课程设计、小论文、调查报告、口试、笔试等过程考核,做出合理评价,并在7月1日前完成过程考核成绩录入。
(二)期末成绩录入。授课教师在7月25日前完成期末考核成绩录入,并根据《课程考核模式审核备案表》确定过程考核成绩和卷面成绩在总评中的比例,合成课程总评成绩。
(三)成绩表打印。随试卷装订的期末成绩单应保持系统输出的原始状态,无须将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分离,以体现教学环节考评的完整性。各二级学院按自然班编制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见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
(四)试卷分析。试卷质量分析要具有针对性,要从学情和教情等方面综合分析和改进;试卷分析表除跟试卷装订外,各二级学院须另按学期单独汇编装订留存,并报教务处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生课堂出勤情况,严格审核学生期末考核资格;凡应取消考试资格的,应于考前一周告知学生本人并予以通报。
(二)确保通知到位。各二级学院应于第16周公布考核安排,通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通知教师查询监考、主考任务,主考教师须携试卷及参考学生数据。
(三)优化座位编排。为保障期末考核工作有序、公平、公正,考场利用“排座系统”进行随机排座,学生须按要求对号入座。
(四)严格执行考核安排。经教务处审查确认后的考核安排表是正式教学文件,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换考核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确需变更的,须履行报批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课程成绩统计表
2.试卷格式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1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1年合肥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