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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快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学校项目库建设,发挥项目建设对事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开创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新局面,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重点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校党秘〔2020〕3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十四五”学科专业建设类和教学改革与保障类重点项目谋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谋划依据
(一)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围绕“中国制造2025”、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以及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对接产业链、技术链和创新链,谋划一批服务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新能源、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项目。
(二)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要求。结合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以及深化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围绕教育现代化2035、“双一流”建设、“双万计划”、“双创”教育、“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以及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等,谋划一批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项目。
(三)深化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内涵建设需要。依据教育部关于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和省教育厅关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要求,对照《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本科院校建设标准(试行)》,依据学校“十四五”发展战略重点,围绕支撑学校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等,谋划一批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应用型办学转型、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办学内涵和综合实力的重点项目。
二、相关项目类别
(一)学科专业建设类。包括重点学科建设,硕士学位点建设;“双万计划”专业建设,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国家级专业认证,“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金课”建设等。
牵头领导:方东玲、姚本先
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学科与硕士点建设)、教务处
(二)教学改革与保障类。包括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育人基地建设,教学运行与管理平台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图书信息资源建设,以及课堂教学改革、学科竞赛等。
牵头领导:姚本先
牵头部门:教务处
三、遴选原则
(一)急需项目优先。坚持保基本、保运转,对保障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方面急需项目优先安排。
(二)重大项目优先。坚持重点突破和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为便于争取政府与社会资金支持,对服务社会紧密和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与带动作用的大项目、大平台优先安排。
(三)共享项目优先。坚持集约与节约相统一,对服务面广、综合利用率高的共享项目优先安排。
鼓励相关单位和部门联合申报综合性项目。牵头部门在对各单位和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内容进行适当归并,形成若干综合性、共享性项目或重大项目。
四、申报流程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谋划要求和申报程序,在充分调研、讨论、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相关重点项目谋划与申报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须于9月23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申报表、论证报告及具体经费预算)按类别报送至相关牵头部门。
教务处联系人:王磊、赵欢,联系电话:63838453,电子邮箱49186902@qq.com.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赵俊飞、李培培,联系电话:63804105,电子邮箱2450043182@ qq.com。
9月30日前,各牵头部门将遴选后的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经牵头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学校。
五、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十四五”重点项目申报表
2.合肥师范学院“十四五”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3.《关于做好“十四五”重点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校党秘〔2020〕39号)
发展规划处 教务处
2020年9月10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9月19日、20日部分课程教学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站站长会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