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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合格是教师资格认定必备条件之一,经与合肥市教育局和合肥市体检站协商,2020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升本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定于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已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普通本科、专升本毕业生;暂未获得《合格证明》的毕业生也可自愿参加本次集中安排的体检。
二、体检安排
二级学院
体检日期
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2月23日星期一
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12月24日星期二
音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12月25日星期三
教师教育学院、刘铭传学院、计算机学院
12月26日星期四
物理与材料工程学院、艺术传媒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12月27日星期五
三、体检要求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应按照体检安排时间自行到合肥市体检站参加教师资格专项体检。体检时须向体检站交纳体检费用现金110元,领取“体检表”填写相关信息,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自带),按照要求体检。
四、注意事项
1、在“体检表”中,“单位”一栏务必写上所在二级学院名称、专业、学号、层次(普通本科或专升本),以便后期进行体检表分拣。所有体检项目结束后,体检表交到体检站(个人不得带回),由教务处统一取回分发到各二级学院;填写不清的,自行查找、补正。
2、合肥市体检站地址:六安路68号(合肥市公安局对面)院内,电话62610039。
3、各二级学院应选派1名教师负责带队体检。提醒学生在体检过程中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告知学生体检前应注意休息,饮食保持清淡,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
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事宜,待教育局确定后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提醒学生密切关注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1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届普高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