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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校教[2019]1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现就我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拟参加答辩的2019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测时间
第一阶段集中检测:4月26日—5月8日;第二阶段二次检测:5月26日—6月8日;第三阶段延期毕业检测:11月6日—11月8日。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检测结果作为审查答辩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检测方式与要求
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检测,论文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格式应符合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要求。检测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部分(不含材料与方法、案例)和参考文献。每篇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doc”,例如“2009010101+张三.doc”;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年级+专业+层次命名,例如“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级财务管理(合作培养)”。
四、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处理办法
依据检测报告中总文字复制比(总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用字母R表示)对相似性检测结果进行初步认定,结果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一)R≤30%,获得答辩资格。
(二)30%<R≤50%,疑似有抄袭行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对设计(论文)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修改,修改后R≤30%,获得答辩资格。
(三)50%<R≤70%,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对设计(论文)进行不少于六个月的修改,修改后R≤30%,获得答辩资格。
(四)R>70%,学生需留级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与2020届学生一起参加设计(论文)检测、答辩。
五、相关说明
(一)我院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初检、复检均通过“中国知网”检测系统大学生版进行检测。
(二)请严格按照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逾期不交论文(设计)者不能参加设计(论文)答辩。
(三)学生或指导教师对设计(论文)终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检测报告出具后3日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诉。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4月26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核算2018-2019学年学生教材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