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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管理,保证优秀教材进课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办法》要求,现将2019年春季教材选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一)优先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推荐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列入教材征订目录的新编(修订)教材。
(二)适用原则。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选用适用性、针对性较强的教材。
(三)精简原则。每门课程限定征订1本(套)教材,辅导资料一律不统一征订;培养层次及教学要求相近课程,应选用统一版本教材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教材征订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须将教材与任课教师一并录入教务系统,并复核以往是否征订过该课程教材,并在“是”、“否”选项做好标记。此项工作须于11月20日前完成,届时教务系统将关闭。
(二)根据教务系统中上一年度相应学期各专业、年级“教材教学任务表”,审核下学期“教材教学任务表”中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本号及ISBN(ISBN是辨别、确认教材版本的唯一凭据),确定是否续用;如不续用,课程主讲教师或课程组负责人须填写纸质《教材选用、评价表》,经二级学院审批后,11月26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教务处下发教材征订审核表;各二级学院进行审核,于11月26日前反馈结果至教务处组织征订。
(四)征订中的教材如有变更,须填写《教材选用、评价表》报教务处备案;教材订单一经报出采购,一般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须填写《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同时更新征订计划、教务系统、教材信息库。
三、相关要求
(一)通过学院评审的自编教材可申请使用;未经评审或评审不通过的自编教材,不得用于课堂教学。
(二)教材征订数量以行政班人数为准,专业选修课程必须按照实际选修课程学生数征订;教师用书由二级学院汇总填写《教学用书征订单》单独报订(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同一版本教师用书原则上连续使用。
(三)非独立开设的实验、通识选修及以非行政班级为单位开设的课程不征订教材、教辅、讲义等。确需的,由学生自愿自行购买、印制。
(四)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严把教材质量关,杜绝选用包销教材,确保优质教材进入课堂。各二级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选用工作,逾期不报视为不征订教材。
特此通知。
附件:1.《教材选用、评价表》
2.《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
3.《教学用书征订单》
教务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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