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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自编教材编写及选用申请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磊  核稿:  终审:钱立青   时间:2018-10-11  点击: 次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本科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材研究,编写出适应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需要的高水平教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管理办法》要求,学院开展2019年度春季院级自编教材编写及选用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10月20日前。

二、申请程序

(一)自编教材编写。各二级学院根据主编、参编教职工填写的《本科自编教材编写申报表》,并按照择优推荐的先后顺序填写《自编教材编写计划》;学院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制定的《自编教材编写计划》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列入《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编写计划》。

(二)自编教材选用。选用本院教职工主编、参编的教材,须正式出版,由主讲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提出使用申请,填写《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并提供2本样书,经所在二级学院评审通过后,学院组织专家对自编教材进行评审。

三、相关要求

(一)列入《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编写计划》的教材,优先考虑立项为教材建设项目,正式出版后,可提出院内使用申请;未列入《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编写计划》的教材,将不予院内使用。

(二)评审通过的已出版的自编教材,有效使用年限为3年,3年后必须重新申报;未经评审或评审不通过的自编教材,不得用于课堂教学。

(三)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自编教材编写及选用申请工作,确保优质自编教材进入课堂;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及2本样书、《本科自编教材编写申报表》、《自编教材编写计划》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本科自编教材编写申报表》

2.《XX学院本科自编教材编写计划》

3.《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

  •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本科自编教材编写申报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2.XX学院本科自编教材编写计划.doc】已下载次
  • 附件【3.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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