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加强创新创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根据《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和《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程二级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一)主讲教师要求
1、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师;学校聘任的兼职教师;合作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各单位应鼓励教授、副教授和其他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职工开设优质通识选修课程。在申报的课程中,由副教授(博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位)的教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教学名师、中青年骨干教师以及学校“136”人才项目工程教师等开设的课程总数原则上每学年不少于4门。
(二)开设课程要求
1、规范课程管理确保课程质量,规范课程名称、教案审核;力求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精要,教学资料齐备;
2、加强课程开设满足学生需求,为满足全校学生选修教师教育类课程的需要,教师教育学院所开课程应都为教师教育类课程;鼓励学科教学论教研室教师开设教师教育类通识选修课程;
3、强化“双创”教育实施分类管理,下学期学校将大力推广创新创业类课程开设(含MOOCs形式),各教学单位申报门数不得少于1门。双创类通识选修课等改革性较强的课程课酬由学校统一支付。其余课程按《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程二级管理办法》执行。
4、明确课程职责保障教学效果,鉴赏类课程采取课程负责人制,需以MOOCs的方式开设,课程名称见教务处提供的MOOCs清单。
二、开设程序
(一)单位推荐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程二级管理办法》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年推荐通识选修课程门次应不少于本单位在职人数的20%(具体门次见附件1),推荐课程开设门次及质量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根据上一年度的课程开设情况(见附件2),各教学单位确认拟开设课程(也可以另选或新增其它课程),并于5月5日前将最终确认开设课程表报教务处。
(二)学校审核
开设新课程须填写纸质《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新课申请表》(附件3),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5月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入库。
(三)网上确认
所有拟开设课程的教师需于5月8日至10日登录教务系统中填写开课申请,并打印纸质《开课申请表》交所在单位审核、留存。网上填报注意事项;“面向对象”和“禁选对象”只须选写“禁选对象”,选择学院或某专业即可,无须选择班级;为了方便学生了解课程,“课程简介”不能为空(120个以下字符)。
三、选课要求
拟开通识选修课程由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选课。
(一)选课对象:所有非毕业班本科学生。
(二)选课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课门数:限选1门。
(四)学分要求:
1、文科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在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教师教育类、创新创业类课程中修满8学分,多选不限;
2、理工科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在人文社科类、艺术体育类、教师教育类、创新创业类课程中修满8学分,多选不限;
3、艺术体育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在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教师教育类、创新创业类课程中修满8学分,多选不限。
(五)开课人数要求:选课学生少于30人的课程不开课。
(六)选课流程:见附件5。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通知本学院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认真核查本人通识选修课程修学情况,选修并通过考核的课程须满8个学分(4门课程),方符合毕业条件。
(二)学校继续将MOOCs清单于近期见教务处网页公告;MOOCs课程负责人须加强课程过程管理,教务处也适时抽查指导与管理。
(三)通识选修课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专业属性进行归口管理。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从其他教学单位及非教学单位遴选专业属性相近的优秀课程充实到本单位通识选修课程中,按课程专业属性计入相关教学单位的开课数量。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度各教学单位校公选课拟开课门数一览表
2.2017年下半年全校拟开设通识选修课课程、全校通识选修课课程库
3.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新课申请表
4.教师网上确认流程
5.学生网上选课流程
6. 2017年度慕课选课清单
教务处
2017年4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设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