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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14〕10号)的要求,每年5月、11月为我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现结合学校2017年工作重点,决定于5月启动“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活动。本次推进月的主要工作是集中对校级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优秀项目建设经验进行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未结项的校级项目和2016年立项的校级项目。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依据项目的申报指南与结项要求,主要检查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经验、成效、示范带动作用及标志性成果;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项目经验推广
开展围绕课程考核改革和翻转课堂实践主题的项目建设交流会。
四、方式与时间安排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所有项目采取单位初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二级检查方式进行。
1、项目单位初查
项目所属单位应召开专场评审会对本单位各类项目进行评审与初查,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学校教学工程办公室(教务处)。
2、学校检查
在项目单位初查结果的基础上,学校教学工程办公室(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检查。
五、材料提交
1、校级中期检查项目提交材料
(1)1份纸质进展报告(双面打印),电子版命名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进展报告”;
(2)1份纸质相关支撑材料,含1篇围绕获批项目的教学方法创新、特别是“翻转课堂”、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等主题的课程改革综述(已上交的不需重复提交)。
2、校级结题验收项目提交材料
(1)2份纸质结项报告(双面打印),电子版命名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结项报告”;
(2)1份纸质相关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参照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的结项要求;
(3)结题时须在公开发行刊物或在学校参与的联盟内刊(如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内刊《应用型高教探索》等)或学校教学研究专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相关教改研究文章,并注明受到项目资助,具体参看《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3、“本科教学工程推进月”项目单位初评表
上述所有材料需项目单位于5月8日前统一提交至学校教学工程办公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2385821235@qq.com。
六、相关要求
1、各院(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2、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一次延期(最长时间一年)并填写《教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项目负责人主动向学校教学工程办公室说明原因并提出详实的整改方案,在研期内不得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3、项目申报指南、任务书和《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是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4、凡本次验收不合格者,建议整改,延期半年,于本年度11月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再次验收,不合格者两年内不予申报教研项目,并将视情况追回项目资助经费或取消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 2014年合肥师范学院提升计划教学类项目申报指南与结项要求
3.“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月”校级项目检查验收一览表
4.“本科教学工程推进月”项目单位初评表
5.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6.合肥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项报告
7.合肥师范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申请书
教务处
2017年4月17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设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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