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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2017年春季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等规定和要求,我校2017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以属地管辖为原则,可以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经与合肥市教育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协商,现就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四年制本科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届(2013级,其他年级学生不可申报)师范教育类四年制本科,均可自愿申请集体申报,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2、学习成绩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实习鉴定)成绩合格;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环节,达到毕业要求。
3、身体状况
经合肥市体检站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报中小学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学历要求
(1)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6、学科要求
原则上申报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学前教育专业只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报名。
4月3日—4月11日集中网上报名(网站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注册时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便找回登录所需密码。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须选择“合肥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合肥师范学院”;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确认点”选择“合肥师范学院”。“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一定不能选错,否则认定机构无法查看、审核申报人信息。
网上报名需上传电子版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必须显示成功)。登陆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help/txjd.jsp,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历图像照片使用,电子版照片要求:
(1)照片文件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jpg格式。例如:张三的照片文件名为******************.jpg;
(2)照片宽必须为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网上报名填写详见“网上报名表格填写相关解析(附件1)”。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确认时间:4月26日—4月28日。
确认地点: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确认内容: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员名单由教务处反馈给各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反馈的名单负责接收、审核相关材料并填写意见、签名等(反馈给学院的名单中如果没有例如学生张三信息的,表示张三网报没有成功,没有网报成功的学生毕业时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各学院于5月4日前将《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名单(非国考)》(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以便教务处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若学生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不要出现在附件3中)。
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网上填写后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按份用订书机装订,并在封面加盖学院公章,在申请表右上方空白处写上学号和专业全称;申请人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需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非双面打印的申请表不予受理);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报名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按要求填写,学院党组织盖章);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
(5)《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
(6)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务处组织统一复印);
(7)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统一使用毕业证照。两份《申请表》各贴1张,另1张背面写上姓名、学号、专业名称、申报学科和身份证号后4位(不备注信息的后期照片出现错误后果由毕业生自行承担),留供证书用。
(8)毕业生成绩登记表一份(在校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相关要求
1、材料建档。教师资格申报人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建档。申报所需材料参考档案袋封面及上方“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2、资格审查。各学院在建档时要对申请资格严格审查。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审核《申请表》填写信息、身份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并分别在复印件上签署是否“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
照片、《申请表》(两份放在一起)以专业为单位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列单独存放,其它材料整理后装入申报人档案袋,档案袋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放。申报档案材料送交时间另行通知,必要时请各学院派专人协同教务处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网上报名表格填写相关解析
2.教师资格证申请网上报名步骤说明
3.《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名单(非国考)》
4.非国考流程图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届普通高等教育四年制本科非师范教育类及两年制专升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