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 学校主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组织机构 处长简介 联系方式 部门职责
  • 规章制度
    综合管理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学籍学历管理 教学质量保障
  • 招生工作
  • 学位管理
    文件制度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下载中心
  • 教师教学发展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规章制度 相关下载
  • 质量评估
    文件制度 教学评估 质管队伍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
  • 大学生竞赛
    管理制度 比赛通知 竞赛信息
  • 联系方式
  • 下载专区
    考试考核相关下载 教学工作相关下载 教学运行相关下载 学籍学历相关下载 教学研究相关下载 教材征订相关下载 通识选修课相关下载 实验实训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通识必修课程标准验收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磊  核稿:    时间:2016-12-09  点击: 次

各教学部,文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修订新一轮课程标准的通知》(校教〔2016〕33号)要求,学校将开展通识必修课程标准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12月19日下午2点。

二、验收地点:行知楼308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校领导、相关专家、各教学部负责人、相关教研室(系)主任、课程负责人。

四、验收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办公自动化基础、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五、验收程序:(1)课程负责人说明新旧两版课程标准的区别,围绕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要求所进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和呈现形式的改革及教学反思与课程后续建设规划等展开阐述;(2)教研室(系)主任介绍课程管理情况;(3)教学部负责人相关补充说明;(4)课程负责人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5)每门课程答辩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其中阐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

六、提交材料:课程标准、课程建设材料、课改实证材料等各3份,于12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行知楼403室);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课程标准,并于12月30日前将课程标准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统一装订印刷。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2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意向网络问卷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届师范类普高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Copyright © 2004 - 2014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皖ICP备05003732号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