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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部,文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修订新一轮课程标准的通知》(校教〔2016〕33号)要求,学校将开展通识必修课程标准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12月19日下午2点。
二、验收地点:行知楼308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校领导、相关专家、各教学部负责人、相关教研室(系)主任、课程负责人。
四、验收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办公自动化基础、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五、验收程序:(1)课程负责人说明新旧两版课程标准的区别,围绕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要求所进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和呈现形式的改革及教学反思与课程后续建设规划等展开阐述;(2)教研室(系)主任介绍课程管理情况;(3)教学部负责人相关补充说明;(4)课程负责人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5)每门课程答辩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其中阐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
六、提交材料:课程标准、课程建设材料、课改实证材料等各3份,于12月15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行知楼403室);课程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课程标准,并于12月30日前将课程标准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统一装订印刷。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2月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意向网络问卷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7届师范类普高毕业生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