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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学期教学总体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课程(含互开课)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孝口校区、锦绣校区补考安排
补考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相关考核管理规定,在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正常补考;各学院应仔细审查补考学生资格及补考名单,及时通知所有具备补考资格的学生。
三、注意事项
(一)补考严格执行现场资格确认和签名登记制度,补考学生未带学生证、身份证的,不予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或到本学院开具在校学生证明(贴照片)。无故缺考的按旷考处理。
(二)非通识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地点安排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
(三)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做好补考前复习,强化补考效果,按时参加补考。有听力考试的科目请通知学生自备耳机。
(四)请各学院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补考现场进行巡查,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通识必修课(公共课)补考安排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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