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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课程(含互开课)补考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磊  核稿:    时间:2016-02-29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学期教学总体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通识课程(含互开课)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孝口校区、锦绣校区补考安排

补考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相关考核管理规定,在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正常补考;各学院应仔细审查补考学生资格及补考名单,及时通知所有具备补考资格的学生。

三、注意事项

(一)补考严格执行现场资格确认和签名登记制度,补考学生未带学生证、身份证的,不予参加考试;证件丢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或到本学院开具在校学生证明(贴照片)。无故缺考的按旷考处理。

(二)非通识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地点安排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

(三)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做好补考前复习,强化补考效果,按时参加补考。有听力考试的科目请通知学生自备耳机。

(四)请各学院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补考现场进行巡查,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通识必修课(公共课)补考安排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

 

 

 

  • 附件【最新2015-2016级第二学期公共课补考安排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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