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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
根据学校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运行安排,老生将于8月30日集中返校报到,8月3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新生将于9月5日开学报到;普通专升本新生9月6日至8日入学教育,9月9日(星期三,校历第2周)正式上课;其他新生(含民族预科班)9月6日开始军训、入学教育,9月23日(星期三,校历第4周)正式上课。
为保障新学期各项教学活动有序开展,教学运行规范,现就开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到与注册
(一)老生报到注册
1、报到安排
(1)8月30日集中报到;8月31日—9月2日后续报到。报到期间,各学院、财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和教务处等部门实行联合办公。
报到时间:9:00—16:30。
集中报到办公地点:锦绣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学生事务中心(财务处、学院在单位办公室);三孝口校区在各单位办公室。
后续报到办公地点:各学院、部门办公室。
2、缴费注册
(1)注册程序。成功委托建设银行代缴代扣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凭学生证直接到所在学院报到,领取缴费票据并登记注册。
经批准缓缴学费期满的学生,持学生证缴齐所欠费用,凭缴费收据和学生证到所在学院申请补注册,激活并确认学籍。
(2)注册要求。老生报到注册时间为8月30日至9月2日,各学院应督促学生及时缴费注册,对逾期未报到、注册且没有请假的学生,各学院应主动查明原因。对无正当事由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原则上劝其申请休学或退学;不服从劝说又拒不改正的学生,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材料于9月24日前报教务处,学校将统一下文。
3、课表、成绩查询
报到时各学院应通知学生查询上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新学期课表,查询补考科目并做好补考准备;补考工作原则在第一周进行,通识必修课(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后另行通知,专业课补考由相关学院安排;所有补考成绩应于开学后两周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教材领取与发放
新学期老生教材及教师用书已于放暑假前发放,极少部分剩余教材发放将于8月30日统一进行安排(另行通知)。
5、相关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老生、新生报到承担任务,统筹兼顾,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人员。凡参加报到注册的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2)校历第2周各学院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启动学业(学位)预警工作,将学业情况和有关政策及时通知学生,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二)新生报到与注册
2015级普通高等教育新生报到与注册等事项另文通知。
二、教学基本条件检查
由于新生班级增多,人数增加,教学布局调整较大,资源相对紧张,为了充分利用两个校区资源,相关职能部门利用暑期改造教学设施,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为学生提供较好的生活、学习条件。
(一)暑期教学条件改造
三孝口校区教学条件改善工作及校区布局调整相关配套措施应提前规划落实;锦绣校区多媒体教室建设、学生宿舍改建、等工作要加快落实,确保新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二)教学基本条件检修
各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认真检查新学期各项教学基本条件。教务处重点督促做好“三教”落实情况;后勤处重点督促黑板、讲台、课桌椅、门窗、照明等教学设施检查工作;信息技术中心重点做好多媒体教室设施、网络及各教室扩音器检修工作;实验实训中心督促做好微格教室、实验室等实践教学设备检修和准备工作。
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应确认相关教学场所、设施能否满足开学教学需要,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确有困难的,报学校统筹处理。
三、教学安排落实
(一)各教学单位应对教学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重点核查“三教”落实情况。教学秘书认真核对课表,重点核查教师、班级使用课表是否为执行课表,核对课表中涉及教师、教室、班级上课时段、校区、场所及座数等是否冲突;授课教师应核查确认本人承担教学任务,准备授课相关材料。做到学生、授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任务明确、材料清楚,保障第一节、第一天、第一周课程教学规范有序、运行稳定。
(二)各教学单位督促教师按要求完学期成绩录入及分析工作;督促任课教师利用假期做好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考核模式备案表等教学准备工作;要求教师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9月4日前)提交相关教学材料,同时做好各项教学材料的核查和督促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任课教师上课坚持“五带”。各教学单位于开学两周内,完成期末考试成绩统计表、试卷分析表、过程性考核学分统计表等教学材料报送工作。
四、教学作息安排
教学作息时间:新学期教学作息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作息时间表
合肥师范学院
2015年8月5日
上一条:关于启用2015年秋季课表(老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