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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合肥师范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办法》,为进一步推动教材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杜绝个别教师随意选用教材情况,在“课程标准”制定和“合格课程”验收基础上,结合学期教学运行安排,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秋季教材选用及流程等事项明确如下:
一、教材确定
(一)教材科提供各教学单位上一年度相应学期各专业、年级“教材确认表”,各教学单位根据下学期开课任务、“课程标准”审核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本号及ISBN,确认教材。
(二)“教材确认表”与“课程标准”中教材不一致的,教学单位须研究确定是否选用 “课程标准”中教材。如果不选用 “课程标准”中推荐的或“教材确认表”中选用的教材,由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负责人)填写纸质《教材选用、评价表》,并应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报教务处备案。
(三)新增订教材以相关专业 “课程标准”中确定教材为依据。
(四)各教学单位将已审核、落实《教材教学任务》报送教务处存档。
二、征订流程
(一)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将审核确定教材与任课教师一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切记复核以往有无订过教材,并在“是”、“否”选项准确标记。
(二)选用本校教职工主编、参编教材,编者应填写《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首次使用提供1本样书),经开课单位评审、教务处组织论证并报校教学委员会通过后方予征订。
(三)教材学生征订数量一般以专业教学班人数为准,选修课程必须按照实际选修课程学生数征订;教师用书不进教务系统,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填写“合肥师范学院教材征订单”单独报订(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在征订过程中,教材如有变动,由开课学院提交“合肥师范学院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征订计划、教务系统同步更新。
(四)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教材教学任务”下发 “教材征订审核表”由各教学单位进行最终核查确认,“教材征订审核表”是最终教材征订唯一凭据。
教材选用征订流程图见第四页附件。
三、原则要求
(一)优先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获奖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推荐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列入教材征订目录的新编(修订)教材。
(二)适用原则。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选用适用性、针对性较强的教材。
(三)精简原则。每门课程限定征订1本(套)教材,辅导资料一律不统一征订;专业培养层次、要求相近课程,应选用统一版本教材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相关事项
(一)通识选修课不征订教材,如需使用由学生自购。
(二)同一版本教师用书原则上应连续使用,若须更换请在征订单上特别注明。
(三)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2015年秋季老生各专业“教材教学任务”(纸质版);必须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接收。
2、变更教材的《教材选用、评价表》。
3、《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自编教材选用统计表》。
4、《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
相关表格已发至“合师教务”群共享。
(四)教材管理信息化是教学信息化的一部分,请各教学单位予以充分重视,并按学校要求完成下学期教材选用审核与征订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4月7日
上一条:关于201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届普高毕业生毕业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