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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秘〔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运行安排,对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一、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3天,全校停课,教学工作不再另行安排;
二、因放假、调休导致课时不足的课程,请授课教师自行找时间补课,并按程序报教务处备案。
请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将以上教学安排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及授课教师,保障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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