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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磊  核稿:    时间:2014-12-24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潜能,12月中旬学校组织对2014级普通本科新生开展专业意向调查。在专业意向调查基础上,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2012〕66),结合学校教学资源现状,经研究,自即日起启动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转专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正式获得本校普通本科教育学籍。

(二)第一学期修读所有课程考核总评成绩全部及格,且平均学分绩点≥1.5(即平均成绩≥65分),未受过纪律处分的。

(三)对申请转入专业有特长,或具备一定专业潜质;但不能跨文、理等招生大类、招生批次申请转专业。

(四)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高考招生体检标准。

学生对照条件,本人自愿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二、申请程序

(一)拟定转专业计划。教务处结合新生班级人数、学校教学资源等情况,会同学院拟定各专业转入接收计划并公布。

(二)学生书面申请。学生填写《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于2015年1月8日前提交至现就读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因下学期教学周数少,为保证转专业学生在开学初能尽快到新专业学习,在本学期1月26日前,就读学院根据教学秘书打印的申请人第一学期成绩单,综合审查学生申请条件,签署意见后连同《2014级学生转专业转出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教务处复核。下学期开学初组织转专业考核相关工作。

四、考核与公示

(一)转专业考核:

1、具备转入资格学生数不超过转入专业接收计划的,由转入学院决定是否考核并组织实施,并通知申请转入学生;

2、具备转入资格学生数超过转入专业接收计划的,原则上组织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教务处根据转入学院报送《2014级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版各1份),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领导审批。

五、学籍异动处理

(一)经批准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开具《转专业通知单》,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单》3天内办结转出、转入手续。

学生在转专业中弄虚作假,或逾期未到转入学院报到,或报到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转专业资格。

(二)学生转专业后应主动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学习;转入学院应及时安排学生就读班级、修读课程等,教务处予以协调。

(三)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结果在教育部学籍管理平台填报学籍异动信息,并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变更学籍数据,帮助学生调整修读课程及退选、补选相关课程。

六、相关工作

(一)转专业学生学费一般应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教材费毕(结)业离校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学生转入前已领教材自行调剂,学校不予退书;转入专业缺口较大的教材,转入学院可以联系统一补订。

(二)财务处、学生处、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等部门,根据单位职能配合学院开展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通知到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并对学生积极开展专业教育,加深专业认识,同时加强转专业工作组织和指导,严格资格审查,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

1.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流程图

2.合肥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3.2014级本科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4.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转出申请汇总表

5.201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12月23日

  •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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