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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为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拓宽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推进个性化人才培养,现就2014-2015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
(一)主讲教师要求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本校教职工;学校聘任兼职教师;合作单位或实习实训基地专家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2、原则上需要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高等教育课程。
3、对开设课程有比较系统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课程内容要求
1、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出发点,着眼于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特长发展、实践技能及应用能力培养。
2、精选内容,精心设计。提倡网络教学资源,精选知名专家、学者教学视频,辅助通识选修课教学。
3、加强课程建设。课程名称应规范,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
4、学校鼓励院系以慕课的形式开设通识选修课。2014-2015年第一学期试点阶段,各教学单位按照课程的专业属性推荐不超过1门慕课课程,学校审核遴选其中10门左右课程面向学生开放。对于通过学校审核遴选的课程,其助教工作量等同普通通识选修课程课时计算,学生选课费用由教务处统一支出。
二、开设程序
(一)单位推荐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各教学单位每年推荐通识选修课程门次应不少于本部门在职教师人数的20%,下学期各教学单位可根据2014年上半年开课情况,推荐下半年的开设课程门次。推荐课程开设门次及质量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1、2013年校提升计划资助课程:戏曲鉴赏、影视鉴赏、书法鉴赏、大学生创新创业与政策法规解读、开放化学实验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面向创业的计算机组装维护技能训练、陶行知的教育精神等7门课程,继续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2、通识选修课程库中已有选修课程,教师直接在教务系统中填写开课申请,确认并打印纸质《开课申请表》(附件2:系统中打印)交所在单位审核备案。
3、鼓励开设新课。开设新课教师须填写《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新课申请表》(附件1),单位初审,报送教务处审批后再由教师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开课申请,并打印《开课申请表》交所在单位审核备案。
4、各单位应填写《2014-2015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拟开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于5月19日报送教务处。
(二)教师网上确认
开课教师于5月4日至5月18日登录教务系统,确认拟开设课程(见附件4)。课程确认:课程名称;周学时3.0-0.0、起始周03 -13周、教学班容量、上课校区等要素;“面向对象”和“禁选对象”只须选写“禁选对象”,选择院系或某专业即可,无须选择班级;为了便于学生了解课程,“课程简介”不能为空(120个以下字符)。
三、学生网上选课
拟开通识选修课程由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选课。
(一)选课对象:2012级、2013级普本各专业学生
(二)选课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课门数:限选1门
(四)开课人数要求:选课学生少于30人的课程不开课。
(五)选课流程:见附件5(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鼓励教授、副教授和其他教学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职工,开设优质通识选修课程。
(二)各单位要加强选课指导,引导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选修通识选修课要达到以下要求:
1、文科专业学生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须分别达到2学分;
2、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须分别达到2学分;
3、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须分别达到2学分。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新课申请表
2、合肥师范学院校通识选修课(公选课)开课申请表(教务系统中打印)
3、2014-2015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拟开课情况汇总表
4、教师网上确认流程
5、学生网上选课流程
6、通识选修课程目录(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教务 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文学院、外语系第四批合格课程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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