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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推进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牵头对各教学单位2013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评估时间
2013年8月26日至8月27日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一)检查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管理文档;
2、毕业论文(设计)文本;
3、毕业论文(设计)手册;
4、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一览表、情况一览表;
5、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含电子档)存档备份情况。
(二)检查重点
1、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的规范性;
2、毕业论文(设计)文本格式、装订整理的规范性;
3、毕业论文(设计)情况一览表信息,特别是表中“真题真做”和“双导师”落实与统计信息填写完整性、准确性;
4、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及文本材料。
三、检查与评估步骤
(一)单位自查自评
即日起,各院系按照相关文件自行组织自评,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书面进行总结。
(二)校级检查与评估
学校在各院系自评的基础上,组织评估小组,以专业为单元抽取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并对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进行评价。
四、检查与评估效用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评价根据评价得分(S)分为优秀(90≤S≤100)、良好(75≤S≤89)、合格(60≤S≤74)、不合格(S)四个等级。
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质量评价结果作为重要指标之一,纳入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年度评估指标体系;同时也作为后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项目培育立项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与评估工作安排
2、毕业论文工作质量评价表
教 务 处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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