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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教学单位:
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己开始,请相关教学单位参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高函〔2013〕31)号〕文件精神做好新专业申报相关工作。申报新专业,请填写《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于7月5日前将《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和申报新专业的支撑材料交到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何青青,电话:63813895。邮箱:2385821235@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点击下载)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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