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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秋季普通高等教育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13-04-28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推荐、选用、评价等程序,加强教材选用管理,保证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征订质量,根据《合肥师范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合肥师范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办法》,现将2013年秋季教材选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优先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规划教材、精品教材、重点推荐教材,且比例应达到60%;优先选用近三年正规出版、列入教材征订目录的新编(修订)教材,且比例应达到80%。

2、适用原则。提高教材针对性、适用性,选用教材应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符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需要;鼓励开发反映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的校本教材。

3、精简原则。培养方案内每门课程征订1种(推荐2种)教材,严控征订作业、练习等资料;教材版本应保持相对统一、稳定;专业培养层次相同、要求相近的同门类课程,提倡选用同版本教材。

二、选用程序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课程组推荐→教研室初审→教学单位复审”程序,由课程主讲教师(课程组负责人)填写《教材选用、评价表》,教研室、教学单位评价、审批后报送教务处备案审查。

选用本校教师主编、参编教材,应填写《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经教务处审查后专门组织评定。

授课单位按照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任务打印→教材使用表→下达任务输出”打印,组织教研室对照教学任务填写《教材任务书》,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各教学单位务必注意系统中“是”“否”征订选项,力求录入数据准确、完整;务必根据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打印《教材使用计划表》,逐一核查录入结果,力避多订、错订、漏订。

三、注意事项

1、教师用书版本没有变化的原则上应继续使用;确须征订教师用书的,请在征订单上特别注明教师用书征订数量。

2、若首选征订教材出现缺书、改版等现象需要变更的,教学单位应立即启用“备用”教材,并对“备用”教材进行评价。

3、请各教学单位于教学第11周报送《教材选用、评价表》、《规划、获奖教材选用统计表》、《合肥师范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自编教材选用统计表》、《教材使用计划表》。

《教材使用计划表》必须是管理系统最终确定数据导出打印表,经负责人审查签字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作为征订依据。

4、“专业选修课程”教材数量按照选课学生人数征订;“通识选修课程”一般不征订教材。

5、教材是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有效载体之一;教材选用、评价是学期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是院系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附件:(本网页下载)

1.教材选用、评价表

2.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

3.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

4.自编教材选用统计表

5.教材使用计划表(教务系统中打印)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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