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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课程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经研究决定从5月15日开始组织第三批“合格课程”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3年5月15日-6月14日期间每周三、周五。
二、验收方式
组织专场答辩会进行验收,评审组由本教学单位3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及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验收课程
(1)未验收的全校二级公共课程:《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线性代数A》、《线性代数B》、《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大学物理A1》、《大学物理A2》、《大学物理B》、《大学物理实验A》、《大学物理实验B》、《教育学》;
(2)未验收的各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2011级各专业至第5学期,2012级新增专业至第3学期);
(3)未验收的各专业开设的独立实验课或实践学时占总学时较多的课程(2011级至第5学期,2012级至第3学期,不含艺、体、美各专业);
(4)未通过第一批、第二批合格课程验收的课程。
四、准备材料
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合格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报告书、有关课程建设材料(含项目论文、课改的实证材料)各一份带到评审会现场。未通过第一批、第二批合格课程验收的课程还须交“课程描述修改表”。由于材料打分占权重较高,请认真填写,如有较高雷同则取消相关课程的验收资格。
五、验收要求
课程负责人围绕课程性质、课程目标、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所进行的课堂教学安排、教学改革和教学反思与后续规划做不超过8分钟的答辩。
为做好第三批合格课程验收工作,请各教学单位结合近期“说课”活动,参照“合肥师范学院第二批合格课程验收的分析报告”,围绕验收内容准备好各门课程相关材料,提前开展一次以院系为单位的课程验收工作。并于验收前一周将合格课程(含创新课程)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63813895。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三批“合格课程”和首批“创新课程”验收时间、地点安排
2.合格课程验收流程
3.验收课程描述修改表
4.合肥师范学院合格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报告书
5.合肥师范学院合格课程验收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3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前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教风学风检查情况通报(教学)(4月15日至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