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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结合教学运行实际,2013年清明节假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4日(星期四)至4月6日(星期六)按照学校安排放假3天。
二、4月5日(星期五)课程调至4月7日(星期日),4月7日正常上课。
三、因放假影响到教学任务完成进度的,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主安排方案,经所在教学单位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请各教学单位将假期教学安排准确通知到相关授课教师和班级学生,请相关部门对4月7日正常上课基本条件予以保障,确保假期前后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教风学风检查情况通报(教学)(3月25日至3月29日)
下一条:关于2013年清明节假期教学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