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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及实际运行,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各专业开课计划的审核及课表编排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程
(一)10月19日(第7周)前,各院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确认下学期开课信息,拟定班级教学进程;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确认各年级各专业开课计划;院系提交开课计划,教务处复核。
(二)10月22日至11月2日(第8-9周),各教学单位通过教务系统接收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和组织征订教材(具体要求见教材选用通知)启动课表编排。
(三)11月5日至11月16日(第10-11周),教务处核查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等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编排全校通识课表。
(四)11月19日至11月23日(第12周),各院系编排专业课表。确定下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课程,落实开课任务。各教学单位报送《教师选用教材推荐、评价表》及教材选用汇总表。
(五)11月26日至11月30日(第13周),公示课表,调整、审核、优化课表。教务处教材选用核对、报订。
(六)12月3和日至12月7日(第14周),下达课表启用通知;各院系组织学生选课。各院系报送教学计划执行表(签章)于教务处备案。
二、教学周安排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数20周,其中教学周18周,学期总结周2周。
(一)2013届毕业班以实践教学为主,请各院系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研究与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各毕业班(含专科)课堂教学应在第10周前结束。
(二)2010级至2012级普本、2012级专升本上课起止周为1-18周(其中含课堂辅导答疑或社会实践2周),课堂教学周16周。
(三)2011级专科上课起止周为1-18周。
(四)2012级民族预科班课堂教学为1-17周。
三、编排注意事项
(一)、通识类必修课程,原则上小班教学,确实需要合班上课的,合班后人数控制100人左右。
(二)必修课程,不得跨院(系)跨年级合班上课;实习、实践教学安排不同步的专业班级不得合班上课。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体育课程,不宜安排在上午1-2节上课。
(四)教师每人每天授课节次不宜超过6节,且不得6节连排;学生班级上午第1-2节课不宜空堂(节假日除外)。
(五)星期六、星期日一律不排课。
(六)晚上9-11节一般不排课,专业必修课不宜排在9-11节。
(七)各教学单位正副院长(主任)星期一下午不排课。
四、多媒体授课
为了提高多媒体教室使用效果,授课单位应严格按照《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院教〔2010〕47号)》要求教师准备课件,并填报《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授课审批表》,于11月5日之前将审核通过的审批表、汇总表报送教务科。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落实,按照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授课审批表》
2.《合肥师范学院多媒体授课审批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三日
上一条:关于2012年秋季田径运动会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年秋季田径运动会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