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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总体安排,现将通识课程(公共课)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安排
(一)锦绣校区
补考时间:校历第1教学周。
(二)三孝口校区
时间:9月9日;
地点:三孝口校区教学楼108教室。
二、资格审查
在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考试中,对因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以及无故旷考的,不予参加正常补考(重修后参加毕业前总补考);各院系应及时将审查后的补考信息通知到应考学生,并仔细审查补考学生名单及补考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补考严格执行资格确认和签名登记制度,补考学生未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不予参加考试。
补考无故缺考的按旷考处理,影响正常毕业后果自负。
(二)非公共课程补考时间、地点安排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三)各院系应督促学生做好补考前复习,按时参加补考,强化补考效果,请通知有听力考试的学生带上耳机。
(四)补考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请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风考纪评价汇总表于9月19日前交至教务科。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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