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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我校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有124人未按期毕业(其中本科59人,专科65人),其中200多人因论文须进一步修改缓授学士学位。根据学校安排,2012年8月上旬面向2012届毕(结)业生,集中组织重修补考和论文补充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补考
课程重修由各院系负责安排落实,可采取教师布置学习任务、辅导与答疑等免听自学方式进行,也可参加函授旁听;实验、设计等实践环节必须补做。
通识课(公共课)重修补考于8月7日举行,由教务处组织;专业课重修补考和实验补做、论文指导于上旬完成。请各院系做好补考命题、制卷、考务、阅卷等相关安排。补考结束后教师应在两天内将补考成绩报送院系,各院系将补考及学生结业换毕业审核结果报教务处。
二、院系论文答辩、学位初审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任务组成论文答辩组,对初次答辩未通过及查重相似度高的论文组织答辩,组织学位分会对未授予学位的学生进行学士学位复评。
三、材料报送与学位授予
请各院系并于8月10日前将复评结果及学位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召开学位评定会议评定学位。
四、毕业论文装订
1、文本装订。请各院系将2012届所有毕业论文定稿文本(文摘、内容经指导教师最终审定)电子稿,以专业为文件夹名、学号姓名为文件名,用U盘报送校印刷厂,并附汇总清单,由校印刷厂统一装帧风格,逐生编辑装订。
2、文本指导性过程材料、答辩材料由各院系整理,按照毕业生单独装订成册,装订封面使用统一设计封面。
3、优秀论文装订。各院系从严评定优秀论文,优秀论文电子稿及情况一览表报教务处王道平处,教务处将汇编成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201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补充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