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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推荐第26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12-07-10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范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充实普通话训练与教学应用力量,培养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后备人才,按照安徽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部署,学校决定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第26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2年8月12日 

培训时间:2012年8月13日—8月20日 

报到与培训地点:安庆迎江区宜城路40号安庆宾馆

二、选送条件 

(一)热爱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培训并获得测试员资格后,热心承担教学、教研等语言文字工作;

(二)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普通话应用能力; 

(四)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承受较高强度训练安排,年龄不超过40周岁。 

普通话二级甲等的可以报名,学校择优推荐,省中心视班级容量接收。对因人数限制未能安排本期考核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将另行安排。 

三、培训考核内容

(一)培训内容

1、《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评分标准解析;

2、语音体系讲解与训练;

3、《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解读; 

4、测试实例讲解和测试能力训练; 

5、测试法律法规与测试员职业道德规范讲解。 

(二)考核内容 

1、汉语拼音考核; 

2、普通话水平测试; 

3、听测能力考核。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除已经经过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的一级甲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外,普通话水平等级一律重新测试。培训结束后发《结业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需交纳培训费、资料费及测试费合计600元。培训期间每晚安排有训练或考核,统一安排食宿,标准:140元/人.天。学员培训费用由学校负担。自

五、报名材料

学员填写《学员推荐表》(见附件),连同最高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于2012年7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审核、盖章,同时《学员推荐表》电子版和个人录音[文本及相关要求可在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www.ahywpc.com)查看]报至教务处电子邮箱(www.jwc@hftc.edu.cn),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 

经资格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员名单和具体日程安排将于2012年8月1日在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公布。

六、其他

学员自带笔记本电脑用于日常模拟练习。培训班下发资料包括《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手册》。 

请各位学员培训前预习和训练相关内容,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班的各项规定,不得请事假。无故缺课或病假超过一天(含一天)者,取消考核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学员推荐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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