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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7期(总第34期)
校巡考领导组主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赵超等7位同学考试违规的通报
赵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计算机软件专业2011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110451029。赵超同学在6月21日《大学物理》考试中利用上厕所机会偷看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赵克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计算机软件专业2011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110451125。赵克杰同学在6月21日《大学物理》考试中夹带。
章海,艺术传媒学院艺术设计专业2011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104431011。章海同学在6月25日《大学英语2》考试中夹带抄袭。
张义,体育科学系体育教育专业2010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013410005。张义同学在6月25日《大学英语4》考试中夹带抄袭。
余本昌,体育科学系体育教育专业2010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013410019。余本昌同学在6月25日《大学英语4》考试中夹带。
毛伟,体育科学系体育教育专业2011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113310010。毛伟同学在6月25日《程序设计基础》考试中夹带。
吴家升,体育科学系体育教育专业2011级普通本科学生,学号1113310056。吴家升同学在6月25日《程序设计基础》考试中夹带。
以上7位同学的考试违规行为均被监考(巡考)教师当场发现。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学校将依据《合肥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予以相应处理。
特此通报。
上一条:考风考纪简报(201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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