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English
  • 学校主页
  • 本站首页
  • 部门概况
    组织机构 处长简介 联系方式 部门职责
  • 规章制度
    综合管理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运行 实践教学 学籍学历管理 教学质量保障
  • 招生工作
  • 学位管理
    文件制度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下载中心
  • 教师教学发展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规章制度 相关下载
  • 质量评估
    文件制度 教学评估 质管队伍建设 教学质量监控
  • 大学生竞赛
    管理制度 比赛通知 竞赛信息
  • 联系方式
  • 下载专区
    考试考核相关下载 教学工作相关下载 教学运行相关下载 学籍学历相关下载 教学研究相关下载 教材征订相关下载 通识选修课相关下载 实验实训相关下载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12-05-21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提高通识选修课质量,保证2012-2013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正常开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

(一)主讲教师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对开设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二)课程内容和管理要求

1、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以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为出发点,着眼于由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特长发展、技能层面向实践应用能力的转化,精选课程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真正实现选修课程的教学目标。

2、课程内容既保证选修课程的系统体例,又考虑学生学习需求和接受程度。

3、课程名称须准确、规范,应有完整课程标准和课程教学计划。

4、提倡各单位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精选国内知名教授、专家教学视频,将视频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开设通选课程。

5、各开课单位应要加强对课程内容建设、开课教师资格的审查,鼓励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且责任心强的教师开设优质通识选修课程,严肃教风和学风,严格停调课管理,提高通识选修课课堂教学质量。

二、课程开设程序

(一)单位推荐与教师安排

1、各教学单位从通识选修课程库(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中推荐部分课程作为本学期拟开课程,推荐课程不少于5门;其它单位推荐拟开课程数量不限。

2、推荐新增通识选修课(不在现有的通识选修课课程库内的课程)或拟开网络课程,各单位须填写《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样表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于2012年6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备案。

3、各单位推荐开设课程的同时,安排教师开课,并填写《2012—2013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拟开课情况汇总表》(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于2012年6月1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备案。

(二)开课教师网上确认

1、各单位通知开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确认拟开设课程。确认时间为2012年6月5至6月15日。(教师网上确认公选课程信息流程见教务处下载中心)。

2、课程确认要素:课程名称;总学时:32;周学时:3;起止周:7—17。

三、学生网上选课要求

(一)选课时间

另行通知

(二)选课对象

非毕业班的在校生。

(三)开课人数要求

通识选修课程选课人数须达到30人。

(四)选课流程

学生网上选课流程见教务处下载中心。

四、学生选课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加强学生选课指导,引导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促进文理交融。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至少选修8学分(按学期累计),多选不限,但不可冲抵限定跨类选修学分。

1、文科类师范专业学生至少在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教师教育类通识选修课程各2学分,剩余2学分任选,多选不限。

2、文科类非师范专业学生至少在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通识选修课程各2学分,剩余4学分任选,多选不限。

3、理工科师范专业学生至少在人文社科类课程、艺术体育类、教师教育类通识选修课程各2学分,剩余2学分任选,多选不限。

4、理工科非师范专业学生至少在人文社科类课程、艺术体育类通识选修课程各2学分,剩余4学分任选,多选不限。

5、艺术体育类师范专业学生分别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教师教育类通识选修课程各2学分,剩余2学分任选,多选不限。

4、艺术体育类非师范专业学生分别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各2学分,剩余4学分任选,多选不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的通知

Copyright © 2004 - 2014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师范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 合肥市黄麓科教园区书香路(滨湖校区)皖ICP备05003732号

  •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