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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编辑:  核稿:    时间:2011-11-29  点击: 次

各教学单位:

教师评学是通过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学习情况做出总体评价,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的有效措施。为顺利开展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学主体

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学对象

授课教师本学期讲授普通高等教育课程所在教学班级学生。

三、评学时间

11月29日至12月5日。

四、评学内容

(一)学生学习基础。包括知识基础、方法基础和应用基础。

(二)学生学习纪律。包括迟到、旷课和课堂纪律情况。

(三)学生学习过程。包括学习兴趣、师生交流、自主学习和学习性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四)学生学习效果。包括知识、技术的掌握和应用程度。

(五)学生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存在的障碍。

五、评学程序

教师评学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负责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按照自然班级填写《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价表》(附件1);通识课程和互开课程,由授课单位汇总在12月6日前送交学生所在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负责分专业分年级汇总整理,填写《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附件2),撰写当学期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于12月7日前交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合肥师范学院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价表

附件2:合肥师范学院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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