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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下学期开设课程任课教师和选用教材须落实。为了做好2012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依据学院《教材选用与评价办法》要求,规范教材推荐、选用、评价、审批程序,科学选用各年级、各专业教材。现将教材选用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原则
1.优先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精品教材、规划教材、获奖教材等优质教材,比例应达到60%;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的比例应达到80%;通识必修课程全部应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质教材。
2.适用原则。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和专业特色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选用适用性、针对性较强的教材。
3.精简原则。同一门课程只征订一本(套)教材(可另推荐备用教材),有选择性地选用辅导书、习题集等教辅材料。培养方案外课程、通识选修课程教材学生根据教师推荐自行借阅或购买,学校不统一征订。
4.保障原则。建议重点选用实力强、教材质量和课前到书保障系数大的出版社教材。
二、征订程序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课程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推荐→教研室初审→教学单位复审”程序,必要时学校组织评价教材,由课程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填写《教材选用、评价表》、教研室初评、教学主任确认后,教务处审查征订。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逐一落实教材选用工作,避免错订和漏订。
授课单位按照下学期教学任务,组织教研室填写《教材任务书》(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中“报表打印”下“教学任务打印”选择“教材使用表”点击“下达任务输出”)。系(部)汇总后与教学任务安排一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实现教材选用系统化、规范化管理。
三、有关要求
1.教师用书请在征订单上特别注明;同一版本教师用书原则上要求使用3年。
2.若遇教材供应方回告征订教材变更、改版等情况,需要变更教材,各教学单位启用“备用”教材征订,并对“备用”教材进行评价。
3.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18日前报送《教材选用、评价表》、教材征订单(合肥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系统“教学计划管理”中“报表打印”下“教学任务打印”,选择“教材使用表”点击“已落实任务”)。教材征订单须从系统中按统一格式打印,经教学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核查后审批、征订。
4.教务处将择机对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教材选用、评价不实、评建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上报学校。
特此通知。
附件:1.《教材选用、评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2.《教材任务书》(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3.《合肥师范学院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教材使用计划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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