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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年教学运行安排和教学工作进度, 现将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录入、课表编排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与工作任务
阶段
具体时间
工 作 任 务
备 注
第一阶段
10.17~10.21
(第8周)
各系根据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2012年春季教学计划。
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录入,专业课程由各系录入(含必修、选修和互开课)。
第二阶段
10.24~10.28
(第9周)
各系全面审核、确认各年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各系须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不得轻易变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请按培养方案管理办法审批。
教务处根据各系确认的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从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第三阶段
10.31~11.11
(第10至11周)
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和组织征订下学期使用教材,并按规定要求将任课教师和教材征订等基础数据输入系统。
请按期完成,不要拖延。
各教学单位报送经系领导签字盖章教材选用推荐单,教务处组织审批、征订。
具体征订事宜按通知要求执行。
第四阶段
11.14~11.18
(第12周)
教务处审核各教学单位教学任务落实和教材推荐情况。
各系打印“教学计划执行表”两份,经系领导签字盖章报1份教学研究科备案。
第五阶段
11.21~12.02
(第13至14周)
组织编排全院公共课程表。
第六阶段
12.05~12.16
(第15至16周)
各系编排各年级各专业课课表。
各系要根据教学资源合理安排课程,让课表与教学资源均得以充分优化。
第七阶段
12.19~12.30
(第17至18周)
完善、优化全院总课表。
第八阶段
放寒假前
公布全院总课表,下达课表启用通知书。
各教学单位须接到课表启用通知后,方可打印使用课表。
二、注意事项
1.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数为20周;毕业班教学周为1-10周;民族预科班教学周为1-17周;非毕业班教学周均为1-18。各系请根据总周数统筹安排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践教学周;
2.教材征订单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12日。
3.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争取在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课表落实,确保下学期开学工作平紊进行。
教 务 处
二Ο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