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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确保2011-2012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正常开课,提高选修课教学质量,现将选修课开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
(一)教师开课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学位)。
2.原则上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
3.对开设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二)课程内容要求
1.以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为出发点,着眼于由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特长发展、技能层面向实践应用能力的转化,精选课程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真正实现选修课程的教学目标。
2.提倡各单位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精选国内知名教授、专家教学视频,加强通识选修课的改革与建设,开设1门或1门以上网络课程供学生选修。
3.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既保证选修课程的系统体系,又考虑学生学习需求和接受程度。
4.课程名称须准确、规范。有规范、完整课程标准和课程教学计划。
二、课程开设程序
(一)单位推荐与教师安排
1.各单位从通识选修课程库(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中推荐部分课程作为本学期拟开课程,其中各系推荐不少于5门,大学英语教学部、公共计算机教学部推荐不少于2门;其它单位推荐拟开课程数量不限。
2.推荐新增通识选修课(不在现有的通识选修课课程库范围内的课程)或拟开网络课程,各单位须填写《合肥师范学院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样表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于2011年9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备案。
3.各单位推荐开设课程的同时,安排开课教师,并填写《2011-2012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拟开课情况汇总表》(见教务处下载中心)于2011年9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备案。
(二)开课教师网上确认
各单位通知开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确认拟开设课程。确认时间为2011年9月14至9月18日。
(教师网上确认公选课程信息流程见教务处下载中心)。
三、学生网上选课要求
(一)选课时间
2011年9月21日-2011年9月28日
(二)选课对象
2009级四年制普通本科及2010级四年制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学生。
(三)选课门数
本科学生限选1门,专科学生不得超过2门。
(四)开课人数要求
每门课程选课人数不得少于30人。
(五)选课流程
学生网上选课流程见教务处下载中心。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学生选课指导,促进文理交融,引导学生按培养方案要求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
(二)为切实提高通选课教学质量,各开课单位应要加强对课程内容建设、开课教师资格的审查,鼓励高职称、高学历、高水平且责任心强的老师开设通选课,严肃教风和学风,严格停调课制度,严查课堂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学院2009-2011学年度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11级普通本科新生《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入学测试的通知